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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 “双闪”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正确使用

发布时间:2023-04-02 阅读次数: 字号:

  日常行车中,路边临时停车,或是遇到需要引起其他车辆注意的情况下,都会打开“双闪”,方便其他车辆留意。南京石佛寺驾校网今天就带大家了解汽车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正确使用。

  “双闪”学名叫危险报警闪光灯,是指车辆遇到故障、事故或危险等特殊情况时,提示其他车辆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一般被设置在中控台中间位置,标识是红色三角型,与三角警示牌造型类似。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车辆发生故障时,按下红色按钮,即可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需要注意的是,既然叫“危险报警闪光灯”,那一定是遇到比较紧急的情况才会使用。那么问题来了,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双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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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路边临时停车需要开“双闪”

  虽然临时停车不属于法律规定中需要开启“双闪”的情况,但在路边临时停车,打开“双闪”是十分必要的:后车正常行驶时,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前方车辆静止,容易造成事故,所以即使并未规定临时停车时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但为了安全,还是建议大家打开。

  2、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需要打开双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同时,《道交法》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3、遭遇恶劣天气时需要打开双闪

  在市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注意,此处没有危险报警闪光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也就是说,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只有雾天行车时,才可以开启“双闪”并打开雾灯。其他如雨、雪、沙尘天气等,如果在普通道路上行驶,是不可以开启“双闪”的。

  在高速:同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能见度小于100米的天气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且车速不得超过4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能见度小于50米,则车速不得超过20km/h,而且必须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

  4、牵引车辆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需要打开双闪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开启双闪,提醒他人注意自己的车处于非正常状态,及时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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